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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
设立创业板的目的是为市场认为具有较高风险但同时拥有良好增长潜力的中小型企
业提供融资场所。
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不必满足公司营业记录、盈利和最低股本等条件。
如果公司没有营业记录,通常要表明它有融资需要以进行一个已研究和投入的项目
或新产品开发。
公司必须从事某一业务,该业务具有成长性和盈利性、以及未来增长和扩张的前景。
公司的审计报告不得有审计师就重大事项的保留意见。
其他有关财务事项和资本流动性、董事和管理层的条件与主板的条件相同。
但是,发出认购要约后至少应有15%的股份资本或五十万股(视何者为高)为公众所认
购,且股东人数至少为五百人。发行条件与上述主板上市相同。
其他重要的上市规定
除了上述规定以外,还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重要规定:
- 任命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他们都应是
非执行董事,其中多数(包括主席)应为独立董事,并至少有两人有会计或相关财务
管理专长或经验;
- 董事会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
-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应在新加坡居住;
- 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薪资委员会”,由独立于管理层的非执行董事的多数组成,
他们应不涉及于业务或其他对他们行使业务裁判有实质性影响的关系。“薪资委员
会”的职权是决定董事薪资的框架;
- 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负责就董事会成员的任命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应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的多数(包括主席)应为独立董事。
- 有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护股东的投资利益和公司资产;
- 建立内部审计职能。
提交上市申请前的准备
以下概括说明了在向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前的主要步骤:
1. 决定重组模式:
- 转让可上市资产的路径
- 由拟上市公司完成可上市资产的收购
- 上市前融资
- 会计形式报表和转让事宜
2. 律师就“首次公开发售”进行的专业调查问卷:
- 审核公司的资产和签订的合同状况
- 审核影响到公司业务和经营的许可证、批准证书和其他法规的状况
- 审核公司的诉讼事项
- 审核公司的注册、股份和公司秘书记录状况
- 审核公司管理层人员的简历和声明
3. 审计和审核以往年度的审计报告
4. 起草《招股说明书》
5. 公司重组(如需要)
6. 与国外律师协调以保证所有本次上市所需的许可证、批准证书和同意书均已取得(如,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
7. 制作评估报告(如需要)
8. 制作盈利预测书(如需要)
上市和招股说明书登记程序
以下列举了在上市和招股说明书登记程序中的主要步骤:
a. 申请人向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书及下列文件:
- 招股说明书草稿(符合《证券和期货(股票和债权发售)规则》(2002)的规定,以及文
件清单);
- 章程草稿以及符合交易所要求的文件清单;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担任管理级以上职务且是董事或控股股东亲属的
人员就犯罪及相关记录的声明;
- 如交易所要求,还需提交申请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当前年度和未来年度内的
利润和现金流量计划的详细说明;
- 审计师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有关公司及其子公司内部控制和财会系统的报告。如果
申请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财会系统有任何缺陷,交易所会要求审计师提供有关缺陷不
是实质性缺陷的证明。
(交易所可自主决定免除或修改上述规定。)
b. 在提交完整的申请书21天内,交易所将回复是否批复“上市合格函”(可能附有条件
);
c. 在实践中,通常要在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融管理局)提交招股说明书
之前等待交易所的批准,因为如果交易所在招股说明书中有任何更改,提交给金融
管理局的招股说明书也需做相应的更改;
d. 如果需要提交初步招股说明书,申请公司需在机构和大宗投资者进行书面认购前向
金融管理局提交一份经签署的初步招股说明书(以及专家的同意函)。如果金融管理
局不要求提供初步招股说明书,则申请公司可以直接向其提交定稿的招股说明书;
e. 金融管理局将把初步招股说明书或定稿的招股说明书放置在它的OPERA
网站上征询 公众意见,期限最短为14天。之后它会将收集到的意见通知申请公司的律师。申请
公司应通过修改招股说明书的方式回应此类意见;
f. 如果金融管理局对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没有意见,就将批准进行招股说明书的登记。
除非另行通知延长时间(不超过文件提交之日起的28天),金融管理局应在文件提
交之日起21天内决定是否批准招股说明书。或,如果申请公司请求继续延长批准时
间,则金融管理局将大致上允许一个合理的延长期限;
g. 在收到金融管理局批准登记的通知后,申请公司可提交定稿并印刷的招股说明书及
其他文件进行登记。金融管理局通常会在提交当日发给申请公司登记确认书;
h. 在登记招股说明书后,申请公司应提交规定数目的经签署并印刷的招股说明书、经
签署的上市承诺书、实际的公司章程和注册证书、经签署的有关财务报告的审计师
函、承销协议(可以是初稿)、查证说明和其他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i. 交易所应说明申请公司是否满足了交易所“上市合格函”中的条件,以及批准申请
公司的目标上市日期;
j. 申请公司可以在登记招股说明书和满足交易所“上市合格函”中的条件后开始向公
众发出认购要约。股票在交易所与发行经理及发行人协商后确定的日期在交易所挂
牌交易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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